• 会计资讯 真实案例告诉你,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咨询中的魅力!
  • 新闻来源:嘉兴新月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阅读:1455 发布时间: 2020-06-02

摘要:

  现在很多的企业都存在进项少利润虚高,亦或者是企业所得税、分红税高,有的企业老板看着账户里大量的钱就是不敢取出来,一取就要面临高额的税负率。所以基本上都是放在账户里用于下笔业务或者其他用途。还有的就是企业根本就是取不到进项票,进而造成企业利润呈一个虚高的形势,因此所面临的企业所得税都变得非常高。所以现在大量的企业都在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来咨询,那么其中的奥秘以及方式到底是怎样的呢?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简单来说,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人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在于缴纳的税种、风险及适用法律。

个人独资: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法》;

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公司法》。

个人独资企业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个人独资是解决个税最好的方案,没有之一!

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改变传统的个人获利的商业模式,将股权收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形成新型的合作服务关系,利用国家对个独的税收优惠政策,年收入36万~500万之间的税率仅为0.5%~5.36%,节税最高可达90%!


个独的税率为什么会这么低?


1.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一样,不交企业所得税,只交增值税,附加税和个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 核定征收的相关文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政府园区针对入驻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收入10% 的利润率实行核定征收,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税目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业可以设立一个或多个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公司部分公转私的现金通道。即按0.5%-3.5%征收个人所得税。只需要通过成立一人企业跟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改变了商业模式和个人获取收益的名义,就可以享受到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第九条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年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X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X应税所得率

服务行业按10%应税所得率,故核定征收完成以后的个税仅为0.5-3.5%。

个人独资企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另需缴纳3%增值税及0.3%的附加,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案例:

具体操作方式且看下文:

假设浙江XX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为2000万元,费用支出在1000万,利润为1000万元,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称B企业),将A公司的利润中的500万元以招待费营销费的业务模式转入B企业,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

A公司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500*25%=125w

股东分红:(500-125)*20%=75w

综合纳税额:125+75=200w

B个人独资企业应纳税额:

增值税:500/1.03*3%=14.56w

附加税:14.56*3%=0.44w(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生产营业所得税:

500/1.03*10%*35%-6.55=10.44w

综合纳税额:

14.56w+0.44w+10.44w=25.44w

来源:税得香